武王小说网提供日本的黑雾最快更新完整版阅读 |
![]() |
|
武王小说网 > 推理小说 > 日本的黑雾 作者:松本清张 | 书号:42560 时间:2017/10/16 字数:35341 |
上一章 质实的;ouqdr&件事川松;ouqdl& 下一章 ( → ) | |
一 广津和郞(广津和郞(生于一八九一年),⽇本当代老怍家,着有长篇政论《松川审判》(一九五五年)。——译者注)先生对“松川事件”的见解,着重于证明被告们无罪,因而所用的数据似乎只限于审判记录。为了证明被告无罪,他只引用法庭记录,试图删去其中矛盾或不合情理的部分,来揭露事实的真相,这一方法是正确的。为此,广津先生有意排除法庭记录之外的和纯属传闻的数据,这也是合理的态度。 广津先生说: “遍查法庭记录与在法庭上提出的证据,并没有一点资料能证明‘松川事件’是被告们造成的。勿宁说,倒有许多资料证明被告们和这个事件没有任何关系。人们常常质问我们,那末真凶到底是谁?如果能明确回答这个问题,也就不难让人们信服;这,我们是知道的,遗憾的是,在现阶段还不可能明确答复。我们并不是没有掌握⾜以帮助人们推想谁是真凶的若⼲数据,但那只是推想而已,却不能断言。我在文章里指出判决书凭想象臆测就认定被告们是真凶这种做法多么不合理。我自己当然要避免凭想象来推测谁是真凶。” 尤其是如果随意凭借“流言”或臆度来进行推断,反而会给辩护方面造成混 ![]() 广津先生说过被告们是无罪的。既然这样,一切关心“松川事件”的人必定都想知道究竟谁是真凶。事实上,并不是没有人写过文章就这些问题进行推测。但是,读完这些文章,似乎仍找不到这个疑问的明确答案。 我也相信“松川事件”的全体被告是无罪的。(“松川事件”发生于一九四九年,此文写于一九五九年,当时“松川事件”还在第二审中;一九六三年⽇本最⾼裁判所才宣判全体被告无罪。——译者注)我想在下文中说明这个理由。 至于谁是犯人,我当然也不能具体指明。事件发生后,已经过了十年多。这期间,种种证据都已经有意无意地被消灭了。比起事件刚发生时的情况来,今天残存的资料恐怕只有几分之一了;其中又只有几分之一留下来作为法庭上的所谓有“证据效力”的数据,其余的就都被扬弃了。可是我认为 ![]() 我与广津先生不同,打算从这方面着眼,探讨一下“松川事件”的实质。 事件发生时存在过的数据中,相当大的一部分现在已经消灭了。原因之一,是检察当局认为某些资料与被告没有直接关系,就把它们删掉了。被删掉的数据,我认为有些是由于某种特殊理由而故意淘汰掉的。我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被删掉的部分多半也包含着一些能够有助于了解本案实际情况的材料。换句话说,我认为有不少宝贵数据都在与现在的被告没有直接关系的借口下而有意无意地被删掉了。 因此, ![]() 二 先从昭和二十四年夏天发生的这个事件的经过谈起吧。可是即使单把这一点原原本本写出来,也⾜够写成一部长篇小说了。再者,我所着眼的并不在于直接证明现在的被告无罪,所以只在和我的叙述有关的地方适当地 ![]() 关于事件的开端,这里引用的是广津先生的文章。其实,引用法庭记录就行了,可是记录文字既冗长芜杂,又枯燥无味,所以还是引用广津先生条理分明的文章吧。 “从福岛站准时开出的四一二次客车在八月十七⽇上午三时九分行驶到金⾕川至松川之间的弯道(东京以北二六一公里二五九米附近)时,机车出轨翻车,后边挂的几节车⽪也都出轨,机车司机石田、正三和另外两人都遭惨死。据现场调查,铁轨的鱼尾板被人拆下,枕木的道钉也被拔掉,一 ![]() ![]() ![]() ![]() “由于这是继‘下山事件’、‘三鹰事件’之后,国营铁道发生的第三次骇人听闻的事件,国全 民人都 ![]() ![]() “‘这次事件是前所未闻的凶恶的犯罪。它和“三鹰事件”以及其他各个事件有着同样的思想潜流。’(暗中诬赖都是共产 ![]() “事后一想,十七⽇刚刚发生事故,连在现场上进行侦查的人都还如在五里雾中,关于凶犯连一点眉目都没有;除非具有什么预断,远在东京(距现场二六一公里多)的吉田內阁是不可能在第二天(十八⽇)就了解事故的真相的。然而在內阁里居重要地位的官房长官竟发表了这样的谈话,可以想见这是多么轻率和荒唐的举动。可是当时,连笔者都迂阔到相信了增田宮房长官的谈话,以为这是‘思想 ![]() ![]() “侦查当局在事件发生后不久,就开始清除福岛和松川附近的所谓少年流氓,可是,侦查的目标是针对着国营铁道福岛工会的⼲部和共产 ![]() “可是,在二十四天后的九月十⽇,最先被捕的既不是工会会员,也不是共产 ![]() ![]() “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又以盗窃嫌疑的名义从东芝公司方面逮捕了十八岁的少年菊地武。值得注意的是,他既不是工会会员,也不是共产 ![]() “考虑一下整个事件,就能够明⽩当局有这样一个 ![]() ![]() ![]() “过了十天光景,侦查当局就录下了少年⾚间的供词。这份供词究竟是他主动做出的,还是在侦查当局的 ![]() ![]() “九月十⽇⾚间胜美(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福岛分会会员)。(罪名:伤害。) “九月十八⽇菊地武(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罪名盗窃。不久因患盲肠炎获释。) “九月二十一⽇⾚间供认他造成了列车翻车事故。罪名即改为造成列车翻车,据同一供词开始逮捕其他人。(十月十三⽇起诉。) “九月二十二⽇本田升(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委员、共产 ![]() ![]() ![]() ![]() ![]() ![]() “十月四⽇杉浦三郞(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主席、共产 ![]() ![]() ![]() “十月八⽇菊地武再度被捕。(十月二十六⽇起诉。) “十月十七⽇二阶堂武夫(东芝松川工厂工会会员),二阶堂园子(同上)。(以上均在十一月七⽇起诉。) “十月二十一⽇武田久(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委员长、共产 ![]() ![]() ![]() ![]() “检察当局说明的內容可以归纳如下:这些嫌疑分子当中,有一些人在八月十三⽇和十五⽇在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办事处集会,共同策划使列车翻车的 ![]() ![]() “以上就是‘松川事件’的大致经过。被告们和许多辩护人一致认为上述犯罪行为是侦查当局所揑造的,继续抗诉,但是在福岛地方裁判所进行的第一审和在仙台⾼等裁判所进行的第二审时,审判官们都不予受理,分别作了判决。 “第一审判决全体被告有罪,第二审判决三人无罪,十七人有罪,而十七名被告马上就向最⾼裁判所上诉。”(见广津先生着《松川审判》) 众所周知,最⾼裁判所在昭和三十四年(一九五九年。——译者注)八月十⽇对被告的上诉作了七对五的判决(七人主张发回重审,五人主张驳回上诉),结果这一案件又发回仙台⾼等裁判所重审。在这次审理中,主张驳回上诉的田中最⾼裁判所首席法官发表了居于少数的反对意见。他说: “多数意见拘于司法技术,没有看到事件的全貌和真象。而且司法技术本⾝在对证据的评价和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四一一条方面也犯了重大的过错。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能使我本人信服。” 三 在前一节里,我曾引用广津先生的文章来叙述事件的开端。下面要略述一下后来发展的过程。 得到翻车事件的通报后,最先到达现场的官警是当时的家国 察警福岛县总部侦查科副科长、⽟川正警视。据⽟川警视的证词:八月十七⽇上午五点钟左右,他正待在自己家里时就直接从国营铁道福岛管理部得到了关于事件的通报。⽟川警视(下略称⽟川)当即打电话紧急召集他的部下,径直到县总部去。三四十分钟后,他的部下已集合了七八名,他们就乘指挥车赶到现场。这时,四周还很黑,出事列车上的乘客,有的在机车旁边、有的在田塍上徘徊。 ⽟川本人的证词这样叙述以后的情况。“不久,天渐渐亮了。大体上这算是妨碍列车行进事件。头年在庭坂也曾发生被认为是妨碍列车行进的事件,不知那次是用什么来达到目的的,未能查出工具。鉴于那次的敎训,本事件发生后,记得我会从现场各派两名刑事察警到松川养路班和金⾕川养路班去,叫他们调查一下这一类的工具曾否被人偷走。记得派刑事察警分别前往松川和金⾕川养路班的时间大约是六点半或七点前后。那时大家还没有吃早点。不久,派往松川养路班进行调查的刑事察警回来了。他报告说:‘松川养路班说,撬 ![]() “后来对在现场附近的田里发现的活口扳子和撬 ![]() ![]() “当时在场的有福岛养路区区长,还有松川养路分区长和两三个养路区⼲部,以及养路工和临时工等十来人。我把在现场发现的撬 ![]() “于是我指着上述撬 ![]() ![]() ![]() ![]() 这段证词与本文后一部分有关系的几点是:一、当时和⽟川警视一起去现场的七八名部下的名字,他一个也记不得。二、他不是从察警那里得到发生事件的通知,而是由国营铁道管理部直接打电话到他家里通知他的。三、他们到达现场后立即调查“物证”撬 ![]() 察警当局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十四天(即九月十⽇)探听到十九岁少年⾚间胜美曾对人说过“要发生火车翻车事件了”的话,也就是所谓“作了预言”先以伤害嫌疑为名,把他留拘。列车翻车的头一天晚上,即八月十六⽇晚上,正赶上虚空蔵菩萨的庙会。察警方面以⾚间曾在寺院內对两个朋友说过“也许今天晚上就要有列车翻车”为理由, ![]() 察警当局为了胁迫⾚间招认,终于制造出一份指控他曾強 ![]() ![]() ![]() 连夜的审讯终于迫使⾚间屈服了。 ![]() 据⾚间所供,情况是这样的:⾚间、本田升和⾼桥晴雄等国铁方面的三个人为了使列车出轨翻车,在十六⽇晚上十二点左右集合后走过永井川养路班南面的道口,沿铁路走到破坏线路的现场。 那天晚上是虚空蔵菩萨的庙会,有四个养路工在道口旁边支起了帐篷担任警戒。可是在⾚间的供词里,最初 ![]() ![]() 还有,在据说⾚间等人走过的铁路旁边,当时还支有巡线(检查铁轨之间接 ![]() 这样, ![]() ![]() ![]() 说得简单一些,当局 ![]() ![]() ![]() ![]() ![]() ![]() ![]() 也就是说,当局把⾚间逮捕起来, ![]() ![]() 总而言之,全体被告都是 ![]() ![]() 共同策划这一点也成为争论的中心。例如,由于后来出现了《诹访备忘录》(东芝公同松川工厂工作人员诹访新一郞所写的笔记。——译者注),才搞清楚佐藤一事实上并没有出席东芝工会向公司进行的集体谈判。 然而我所进行的推论并非以证明被告们无罪为重点,注意的中心是在别处,所以决定不在这方面作详细的叙述。 不过,有个情况必须在这里 ![]() 这趟货车停止运行,原是破坏线路的重要条件。因为到达现场、破坏线路的作业是从上午两点四分左右开始的,需要的时间约为二十三分钟到二十七分钟( ![]() ![]() 破坏作业班必须预先知道货车将停止运行。由于这个缘故,当局重视加藤少年所担负的任务。据说,加藤在十六⽇上午十一点五十八分走进松川工厂的大门,正值工会在开大会。他就在大会结束后,在宿舍的工会室里与杉浦、太田等东芝方面的⼲部联系,告诉他们货车停止运行的消息。 可是辩护人方面反驳说,决定这次列车停止运行是十六⽇下午一点左右的事,同有关机关联系完毕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十分左右了。这样,乘上午十一点二十八分开出的列车从福岛站出发、十一点五十八分走松川工厂的加藤, ![]() 而且,据广津先生的论证,以少年加藤的地位来看,人家是不会向他联系这样的事的,他也不是将这样的消息通知东芝方面的重要人物。这次下行货车从十四⽇起连续停止运行,据说在这以前也常常停止运行。本文后面还要谈到这一点,这里特地先提一下。 此外,这方面还有种种问题。例如,如果以⾚间为首的五个人组成的破坏班在现场工作的话,就不能反证当夜那个时刻他们不在现场。可是,在这一点上,检察当局认为没有他们当时不在现场的证据。辩护人方面则认为,这是检察当局捏造的。举一个例子说,被告⾚间每晚都睡在他祖⺟⾝旁,但是武田巡查部长进行调查后,在调查书上写道:祖⺟说“胜美在两点左右没有回来,四点左右还没回来”祖⺟后来说不记得说过这样的话,然而调查书上却有她捺的拇指印。但是祖⺟是文盲。辩护人方面说,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察警方面故意制造了否定⾚间当时不在现场的证据。 此外,以本田升当时不在现场的证明来说:他那天晚上喝醉了酒,没有回家,在国铁工会支部值班室睡的觉,而且有人作证。但是判决时对这一点却置之不理。 再拿被控参加使列车出轨作业的被告⾼桥来说;他是个残废,以他那样的⾝子,是不可能在黑夜走上将近八里(一⽇里合我国七。八里。——译者注)路再⼲破坏工作的。⾼桥一走远道儿,他的 ![]() 但是写起这类问题来就没完了。拙稿的目的既然不是单要证明被告无罪,就接着叙述与这个论断有关的可疑部分吧。 四 本案唯一的物证就是被认为在列车出轨翻车作业中使用过的、在现场发现的撬 ![]() 原来说这支撬 ![]() 但是姑且不提这一点。如前所述,撬 ![]() ![]() ![]() ![]() ![]() ![]() ![]() ![]() ![]() 也就是说,国营铁道公司的铁轨有三十公斤和三十七公斤的两种规格,在现场发现的撬 ![]() ![]() 被当作物证的撬 ![]() 此外,对这支撬 ![]() ![]() 这种油漆的沾法令人觉得是为了作记号,或者是在涂其他对象时一不留心沾上去的。可是国铁方面的现场证人说,他们作记号从来不使用⾊漆,而且关于草绿⾊的油漆有下述证词: “信号机等有时涂天蓝⾊的油漆,可是很少使用草绿⾊的油漆。”(证人⾼桥二介) 判决书在“很少”这两个字上耍了点花招:“据在这一审中出庭作证的⾼桥二介说,养路区很少使用草绿⾊油漆。尽管如此,却不能据此就认为绝对不使用,并且也不⾜以据此断定这支撬 ![]() 可是,⾼桥证词所说“很少使用”是有否定的意思的。证人说“很少”并不是有什么 ![]() 审判官又对这种解释做了进一步的补充:“不⾜以据此断定这支撬 ![]() ![]() 可是,简单说来,沾在这支撬 ![]() 听说这种草绿⾊和朱红⾊油漆如今已经差不多从物证撬 ![]() 正如证人⾼桥所说的:“总之,养路班不使用⾊料,所以记不起来。”假定这个成问题的撬 ![]() ![]() ![]() ![]() 这个颜⾊问题是我要在后面谈到的一个要点。 再者,这支撬 ![]() ![]() ![]() ![]() 其次是扳子的问题。在现场发现的物证扳子是所谓活口扳子,国铁在铁轨作业中使用的是更大的长柄单口扳子。鉴定人拔山、武蔵、小山和仙波说过大意是这样的话:用长仅二十四厘米这样小小的活口扳子来卸除鱼尾板的螺栓帽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是值得怀疑的。曾用与物证同样硬度的活口扳子做过试验,那把扳子马上就发生⻳裂,不能使用了,它就是这样不够硬坚。可是判决书所下的结论却是:“在犯本案时曾使用物证活口扳子和撬 ![]() 再来谈谈鱼尾板的问题吧。 据⾚间供称,他们“卸下一处鱼尾板,进行了造成翻车事件的作业”所以检察当局从一开头就断言只拆下了一处鱼尾板。可是,光拆掉一处鱼尾板,列车是翻不了的。检察官的这个说法改变了好几次,在事件发生将近一年半后,又变成“遂认定,本案中系拆掉两处” “让我们来追究一下关于鱼尾板的说法先后改变过三次的原因吧。我们辩护人指出了本案的翻车现场有两处鱼尾板被拆掉的事实。检察官面对这个单纯、明确的事实,表现出如此之摇摆不定、挖空心思,究竟原因何在?无非是因为这一单纯的事实表明本案的真凶并不是这二十名被告,而完全是另外的一类人。”(辩护人冈林的辩论要旨) 可是到第二审的时候,捡察官重新拿出两块鱼尾板。他们懂得了光拆下一处鱼尾板列车是不可能翻车的,就改为拆下两处的说法。他们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以前没有拿出过的那两块作为证据。于是,辩护人方面就说检察官方面曾隐蔵这两块鱼尾板。这样,⾚间供词中关于只拆下一处的说法就站不住了。他们拿出拆下两处的证据。由于事实上拆下一处不可能翻车,检察当局只好出面替另外那一处(一处装两块鱼尾板)作证。检察官们就说,新的物证在这以前一直收蔵在仓库里,由于大意,没有看到。 但是这个新的物证鱼尾板究竟是不是现场的东西,却弄不清楚;因为后来拿出来的两块鱼尾板不是笔直的,而是弯的。从现场的状况来看,鱼尾板必须是直的,如果是弯的,就不对头。 如果就这一事实来考虑,情况似乎是这样的:案件中另外两块鱼尾板不知丢到什么地方了,实际上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可是,那样一来检察当局就无法证实被告的罪行,所以就从旁处找来两块鱼尾板,企图搪塞过去。总之,另一处的两块鱼尾板已经下落不明了。 那末,另外两块鱼尾板为什么下落不明了呢?它们到哪儿去了呢?而觅,为什么找不到了呢?我在后面也要对这个疑问加以推测。 五 前面已经说过,当晚在永井川信号所的区域內,靠南面的道口旁边举行了虚空蔵菩萨的庙会,为此支起了执行警戒任务的帐篷。我还提到帐篷里的守卫人员曾作证说,当晚并没有看见⾚间从那里走过。 当时这个帐篷里除了点着两盏信号灯之外,外面还开着六十烛的露天灯,照亮了平时漆黑的道口。所以只要⾚间等人从那里经过,三个守卫人员都会注意到。尤其⾚间以前又在国铁工作过,是个面 ![]() 可是,这个帐篷不是通宵都有人守卫。据守卫人员作证,停止警戒的时刻是十二点十分或十五分左右。在这以后就熄了外面的灯,撤去帐篷,帐篷里的警戒灯当然也就熄灭了。在这以后,道口又是一片漆黑。但是被告⾚间供称曾看见过那个帐篷——也就是说,他通过的时间应该是在撤走帐篷以前。据他的供词,经过的时间是在撤走帐篷以前不久。 检察当局以及判决书坚持,据⾚间供词,线路破坏班是照图中所标明的那样,沿着铁路往还的,途中通过南面的道口。那末,帐篷的守卫人员势必看见⾚间等人了。既然没有看见,那就是⾚间等被告没有沿那条铁路走。换句话说,要末那个供词打一开头就是编造的,要末他们走的是另外一条路。 说到走另外一条路,就只有这条沿着铁路的人行道以东的陆羽公路了。中间虽隔有丘陵,这条公路大体上是与铁路平行的。翻车现场北面相距二十来米的地方是浅川道口,公路与铁路在这里 ![]() ![]() 六 前面已经写过,这一事件察警方面的主要负责人是⽟川警视。关于这一点,辩护人冈林这样说: “⽟川警视是侦查的中心人物。可以说就是这个人唆使⾚间供认的。也就是说,他在本案中对逮捕犯人有功,受到了表扬,还荣升为察警署长。为了查明本案的真相,洗清被告们的冤屈,就有必要考察一下这个人所担负的任务。 “1。消灭和揑造证据。 “⽟川警视在这方面扮演了最重要的角⾊。本案中最重要的、也是引起的问题最多的物证是活口扳子。这个人亲手毁坏了这个活口扳子。对追究本案事实真相来说,最重要的证据竟然就这么被消灭了,而且还揑造了使用过活口扳子的痕迹。前面已经详细论述了这事。 “发生事故那天(昭和二十四年八月十七⽇)的早晨,⽟川警视在发现撬 ![]() ![]() “⽟川警视的证词充満了可疑之处,下面举出其中的两三点来说明它令人难以置信到怎样地步。 “2。发生事故那天的早晨,⽟川警视从几点钟起就在现场了呢?据⽟川警视的证词,他到达现场的时间竟然是上午六点左右。可是只要研究一下证词的內容,就能够了解这个时间显然不对;他至迟在早晨四点左右就已经在现场了。事故是在早晨三点十分左右发生的,他总不至于在那以前就已经到达现场了,然而也没有否定这一点的资料。这也是尚未得到解答的隐谜之一,它与预言家般的行动同为使人产生重大疑问的 ![]() 辩护人方面不仅在这一点上对检察官提出质疑。 还有一桩事:当晚现场附近会实行紧急警戒,但正如前面已经谈到的,辩护人方面认为此事与被告没有直接关系,就没有在法庭上的发言中提到。 金⾕川有一家大槻绸锻庄。事件发生的前夜,该庄的仓库被打破,遭到盗窃。报纸上报道了这件事,不过当时没有把它和“松川事件”联系起来。及至了解到事件发生的夜晚,沿着这条铁路线附近一带曾部署许多察警,处于紧急警戒状态后,才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 第一审第十一次开庭审讯中,佐藤森义警部补(当时任福岛地区察警署警备股长)对辩护人大塚的盘问作了如下的答复: 问:记得去年八月十六⽇证人的值勤任务吗? 答:记得当天是在松川出派所。 问:作为证人的警备股长,当时曾否召集若⼲察警,采取逮捕犯人的适当措施? 答:没有采取什么措施。 问:证人当夜在松川吗? 答:晚上十一点左右返回福岛了。 问:当晚回去的时候,松川附近还没有发生打破仓库的事件吗? 答:我想没有发生这样的事。 问:当晚没有在松川町附近布置紧急警戒线吗? 这时,检察官(铃木检察官)提出异议,理由是:辩护人上述发言与本案无关,不能容许。 首席辩护人大塚当即声明撤回这个发言。 大槻绸缎庄仓库被打破的事件是在八月十六⽇上午两点到三点左右发生的,从那天晚上到第二天早晨(八月十六⽇到十七⽇)布置了紧急警戒线,实行警戒。这样做如果是为了侦查已成瓮中鳖的犯人,那又当别论;但在普通情况下是不可想象的。而且,引人注意的是,福岛地区察警署的警备股长亲自出马,其他警备股人员担任警戒。通常侦查盗贼不是警备股的任务,而是侦查股的任务。负责镇 ![]() 上述法庭记录中也记载着,当辩护人大塚问到“当晚没有在松川町附近布置紧急警戒线吗?”时,铃木检察官突然提出异议,说辩护人的发言与本案无关,不能容许,要他撤回。正如我在本文开头处指出的,所谓“与本案无关”的理由,指的大概就是与被告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才加以排除。 可是,借口与被告没有直接关系而把与事件有关联的种种情节也排除掉,那就无法追究清楚本案的真相了。要想了解实际真相,就不能不更广泛地研究案情资料。可是在目前的审判中,竟说那是“法庭以外”的事,不予考虑。 上智大学敎授靑柳文雄对广津先生的《松川审判》一书发表了《对广津评论的研讨》的文章。到目前为止,这篇文章是对广津评论的最有系统的批判,其中有一段说: “广津先生在对这个案件的评论中,把证据和被告们的说法混为一谈,试图以被告的申辩书来证明事实真相。在对证人的讯问方面,只采用讯问者的话,想借以说明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分析了各人的供述,却没有加以综合。现在我的意图是试以具有证据效力的证据为基础,对这篇评论加以批判。再者,我只见过记录,还没有同被告和证人们接触过。对记录以外的数据我不打算加以判断。此外,我不仅分析了证据,而且对于供述的背景,还尽量从记录中采取可引证的资料。”(《法律工作者》杂志三十四年九月号) 靑柳先生所说的证据效力和记录,指的是法庭上采用过的。可是如果局限于这样狭小的范围內,对于究明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真相毫无用处,并且事件本⾝反而难以追究了。不应该只依据司法技术来究明真相。 作为最后的疑问,我想谈一谈逮捕⾚问的意义。如上所述,逮捕⾚间的理由是:他曾对两个朋友预言不久要有列车翻车。然而,⾚间是否作了这样的预言,仅仅是以两个朋友听来的话作证据的。这就是所谓传闻证词。然后又 ![]() ![]() 然而,这时本田还没有被捕。没有被捕的本田怎么能说“是⾚间⼲的”呢?辩护人方面指出这一点不合情理。总之,从审判的情况可以判断,⽟川警视逮捕了⾚间,然后从他嘴里套出本田的名字,又陆陆续续逮捕了其他被告。 而且还应当注意到,除了⾚间以外,这些被告几乎都是共产 ![]() 如果是这样的话,察警方面谅必暗地里进行了相当深⼊的侦查,才能够事前就清楚地了解到这种程度。这一点以后再谈。 那末,当时发生的列车妨碍事故,国全就只有“松川事件”一桩吗?决不是这样。在这个事故以前,各地就屡次发生类似的事故,或是陆陆续续发生过未遂事件。从此,各报每天都大事刊登这类消息。 据国营铁道记录,那年六月二十八⽇,也就是“松川事件”发生之前一个半月光景,国铁当局曾以紧急铁道专用电话通令国全“目下列车妨碍事故,不论大小,必须一律呈报”通令中没有说明目的。不过,有关妨碍列车事件的报道开始变得显着起来,实际上是这个通令的反应。关于这一点,岩波书店发行的《历史学菥究》一九五八年十月号上刊登的古屋哲夫着《到”松川事件“为止的反共意识的动员》一文中,举出很多具体例子。这篇文章作了这样的注解:妨碍列车事件的报道中,还附有当局的解释,暗示国营铁道工会和共产 ![]() 为了理解这种状况,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当时(一九四九年)的局势。 国內政治方面,共产 ![]() ![]() 在头年一月,国美陆军部长罗雅改变了一直推行的“⽇本广泛非军事化”方针。他发表演说,声言:“必须培植強有力的⽇本府政,不仅使⽇本本⾝自立,而且必须建成十⾜強大和稳定的主民主义,以便对今后可能在远东出现的新的极权主义的威胁起防御作用。”罗雅的演说是国美⾼级员官第一次正式表明要把⽇本“变成远东的兵工厂”的历史 ![]() 在头一年,美军总司令部曾強迫⽇本府政实行所谓“经济九原则”(即“稳定经济九原则”指一九四八年十二月美帝国主义者为了加紧对⽇本民人的剥削与奴役而命令⽇本府政实行的九项经济措施。內容主要是提⾼赋税,冻结工资,由国美占领当局及⽇本垄断资本来控制⽇本资源,并敞开美货对⽇输出的大门。——译者注)。道奇曾打个比喻说:“砍掉竹马的脚”具体表现就是以“企业合理化”的方式解雇大企业的人员。国营铁道和国全邮电 ![]() ![]() ![]() ![]() 在这个 ![]() ![]() ![]() ![]() ![]() 那末,发生“松川事件”的福岛县內的工人运动是什么情况呢?靑柳晨先生的文章对此作了如下的说明: “首先描绘一下福岛县的工人运动形势图吧。山间部的猪苗代湖有距东京最近的大发电站,电气工会在⽇本的工会中被称为最精锐的,而这里的电气工会猪苗代湖分会又是共产 ![]() ![]() “共产 ![]() ![]() “就在这样的紧急状态下,‘平事件’和‘福岛县议会红旗事件’在这一年的六月三十⽇爆发了。‘平事件’原是当局要求拆除共产 ![]() ![]() ![]() “松川事件”发生时的社会情况,简单说来就是这样。 八 那末,前面提到的妨碍列车事件中,难道就没有类似“松川事件”的事情吗?不,确实有非常类似的事件,例如前述⽟川警视的证词中就会提到的“庭坂事件”和“予赞线事件” 先谈谈“庭坂事件”吧。昭和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七⽇上午零时四分,从靑森开往上野的四〇二次列车驶到奥羽线⾚岩站与庭坂站之间的时候,机车和后面挂的邮车出轨,从十米⾼的铁道路墓上滚落下去,紧挨着的行李车和客车各一节也出轨倾倒,司机及助手二人当即⾝死。技工重伤而死。据现场调查,事件发生地点是下坡路,形成半径三百米的弯道,出轨地点附近的道钉和鱼尾扳都被卸掉了。 正如⽟川警视所说,这个事件没有查获真凶就不了了之。可是,它和“松川事件”所用的手法却一模一样。 “予赞线事件”是在“松川事件”发生前大约三个月五月九⽇上午四点二十三分左右发生的。从四国的予赞线⾼松码头车站驶出的开往宇和岛的下行客车,在驶过 ![]() 据现场调查,鱼尾板被拆掉三块,还拔掉了八个螺栓、七个道钉,作为证物验收的撬 ![]() 这一事件也没有查明犯人是谁。可是读者必然会由于这两个事件与“松川事件”非常相似而 ![]() ![]() “庭坂事件”和“予赞线事件”的犯人没有被抓住,反而可以看作是“松川事件”的预演。 九 我以前写过“下山事件”当时判断下山总裁被火车辗轧,决不是杀自而是被人谋害的。我在文中指出,总裁被辗轧的原因是由于抗拒解雇大批铁道员工,因此触怒了美军总司令部的铁道负责员官沙格农,这是置他于死命的远因。 正因为下山是技术部门出⾝的,他特别 ![]() ![]() ![]() 下山把国营铁道的整顿方案单纯地理解为从经济方面出发、 ![]() 前面也说过,国中共产 ![]() ![]() ![]() ![]() ![]() 其他企业 ![]() ![]() ![]() ![]() 把下山消灭掉而把罪名栽在共产 ![]() ![]() ![]() 说起来,当时国美系统的部门曾频频对福岛地方出面⼲涉。 共同社电讯还报道了下述情况。福岛市外有一座敎育会馆,当时美军军政部就设在那里。七月四⽇发表第一批载员名单时,郡山机务段的工会会员们表示坚决不接受解雇令,布置了纠察队。于是,军政部司令克拉克中校就来到郡山,让指挥队持手 ![]() ![]() ![]() ![]() ![]() 和军政部分头在县內进行秘密活动的还有福岛“反间谍队”当时,这个地区的“反间谍队”对旧军人的调查刚告一段落,从昭和二十三年前后起,他们就热中于对付共产 ![]() ![]() 可是,如果说“松川事件”与美军有关,那就不只是“反间谍队”了。按道理,非涉及国美 央中 报情局不可。因为该局设有破坏活动班,而该局到⽇本建立地盘是一九四九年的事。一九五四年十月六⽇的《斯通周刊》上刊载了斯通所写的有关国美 央中 报情局的下述报道: “从倾向看,央中 报情局正在主动地变成‘隐蔽的国务院’,该局本⾝所夸耀的事情更可以完全证明这一点。《星期六晚邮报》曾分三次连载题为《央中 报情局的奇特行动》一文,这是在央中 报情局默许之下,正式对该局所作的侧面观察。该文指出危地马拉的阿本斯权政、埃及的法鲁克权政、伊朗的摩萨台权政被颠复,都是央中 报情局的功绩。并且都不是利用海军陆战队,而是利用秘密机关和破坏手段等来颠复这些府政的。该局所采用的另外一种活动方法是破坏活动——既非外 ![]() ![]() 如果把斯通这篇报道的內容拍合到“松川事件”去,似乎恰好相吻合。 十 现在把话题再具体地转到“松川事件”上吧。 为了进行这项列车翻车作业,必要的条件是让下行一五九次货车停止运行。四一二次客车是在十七⽇上午三点九分在现场翻车的。据⾚间供称,⾚间等人为了进行这个造成翻车事故的作业就步行到现场,据推断,开始动手的时间是上午两点十分前后,作业共享了二十三分钟到二十七分钟。因此,作业完毕时,是两点三十三分到两点三十七分之间。 然而,如果该次列车没有停止运行而照常行驶,按照行车时间表,通过现场的时间大约在上午两点十二分——据⾚间供词,那正是他们从事破坏作业的时候。那样,这次货车的通过就会妨碍作业,说不定来不及使三点九分驶过现场的四一二次客车翻车。 那末,放过这趟列车,让下一次列车翻车如何呢? 四一二次列车后面,三点十六分左右有四一一次列车驶过现场。随后一七三次列车又在三点五十分左右通过。其间只有三十四分钟,看来作业时间是不够充裕的。 而且这两次列车通过的时间实在都嫌太晚了。以八月十七⽇来说,天亮的早(这一天,⽇出时间是五点五十四分)。如果以后一趟列车为目标来进行作业,就快天亮了,撤离时就有在曙光中被人看见的危险。实际上,连三点九分的四一二次列车翻车后迅速赶到现场的⽟川警视也作证说:过一会儿天就亮了。所以,要使列车翻车,四一二次列车正合适。 总之,如果在两点十二分左右有趟货车通过现场,那确实会妨碍作业。 一五九次货车停业运行是对作业班有利的。可是不仅在十七⽇那天,这次列车从一个月以前就常常停止运行。在事件发生之前,已经有三天没行驶了。 也许有人说,如果只在当天停止运行,是值得怀疑的;既然在那以前也常常停止运行,这就没什么奇怪了。可是,正如这个疑问所指出的,如果该次货车停止运行是特工班安排的,单单在那一天停止运行,就未免做得太露骨了。如果为了进行当天的破坏活动有必要使列车停驶,就得自行制造早就有停驶的惯例这一条件。 要蔵起一片树叶,最好把它放在树林里。要是没有树林,就去造林(杰·斯·切斯特顿的话)。这一天停止运行的一五九次货车在一个月以前就屡屡停止运行,这一措施会不会是为了掩盖真正的意图而“造”的“林”呢? 当时⽇本人对铁道运行是作不了主的。美军运输司令部掌握着这方面的实权,不得其许可,⽇本人连运一件货物的自由也没有。何况主管运输司令部的头子又是民用运输局的铁道负责员官——事实上有“运输大臣”之称的沙格农。他握有全权,甚至把⽇本的铁道称作“我的铁道”把它看成私产。对迟迟不肯裁员的下山总裁施加如此強大 ![]() ![]() 所以应该追究是谁下令叫一五九次货车停止运行的。可是,事到如今,这个线索的真相谅必无从追查了。检察当局一定会硬说是⽇本当局自作主张,这样,更深一层的国美人方面的关系就绝不会被端到法庭上来了吧。然而,我认为追究这方面的真相是解决本案的关键之一。 十一 “松川事件”发生前,会发生过“福岛管理部事件”即所谓“福管事件”(国营铁道工会福岛支部的⼲部在与管理部长进行集体谈判时,管理部长片面中断了谈判。工会会员们在 ![]() 再者“松川事件”第一审的时候,曾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有个显然是美军里的二世坐在审判长席后边监视着。辩护人方面对此提出议抗,连审判长也只好叫他退席。由此可见,国美当局多么重视“松川事件”的审判。可是居然有人说出这样莫名其妙的话:审判席上坐着个美军国人有什么要紧! 这是在三十四年十一月号《法律时报》上所载《对“松川事件”的看法》座谈会上的发言中提出来的。在这次座谈会上,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前文中提到的靑柳就广津评论发表的论文。广津先生在座谈会上提到了这个问题。他说: “还有这样的事实呢:第一审开庭时,美军的二世⾼级军官坐在审判官背后的椅子上。我想,这里就引起了一个疑问:真正施加 ![]() 关于这事,出席座谈会的东京大学敎授平野龙一说: “如果占领军真要对审判施加 ![]() ![]() 东京大学敎授平野的发言是莫名其妙的。⽇本人到国美去参观,和“松川事件”审判完全是两码事。在⽇本,没有外国人坐在审判官席上的惯例,尤其是在占领时期有人⾝穿美军国服坐在审判官席上,那就自然会被认为是来监视审判、施加 ![]() 再者,第二审开庭时,国美宪兵实际上曾远远地把裁判所包围住,在各个重要地点都放了哨。 “松川事件”始终笼罩着国美占领军的 ![]() 十二 ⾚间等人曾否看见永井川信号所的帐篷这一点,也是法庭争辩的一个方面。⾚间供称他会看见了帐篷;检察当局 ![]() 对这一点,判决书说:“在有人沿着铁道走过的情形下,如果从东边走,可以认为帐篷里的人必然会听到脚步声;但是如果从西边走过,考虑到该处路面并不特别硬坚,因而难以认定在帐篷里的人必然会注意到。”判决书所作的解释是,即便担任警戒工作的技术员加藤等没有注意到⾚间等三人走过,也不能断定⾚间等三人没有从那里经过。 由于检察官的起诉和判决都是以⾚间供词为本案的唯一基础,因此,当局无论如何也得咬定⾚间会从帐篷前面走过。可是,如果接受守卫人员所坚持的、没有看见⾚间走过的说法,⾚间供词的基础就要垮掉,于是才形成了“⾚间等人是从那里走过的,只是守卫人员没有注意到罢”这样一种牵強附会的论断。然而⾚间已经翻案,否认他犯了供词上所说的罪行,如果相信这一点,那末他们就没有从帐篷前经过。既然没有经过,警戒人员当然也就无从看见,这样就能够老老实实地全盘接受守卫人员的证词。可是,这样一来,检察官啦,判决啦,就都陷⼊尴尬境地了。 在帐篷里的技术员加藤等三个守卫人员说没有看见有人从面前经过。从他们一贯坚持时供述来看,这个证词想必是完全正确的。他们“没有看见”是因为没有人从面前经过,这是实情。但是当夜在现场搞翻车的破坏工作又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引起矛盾的原因实际上是,检察官方面以⾚间等人的供词为基础,认定或是想认定破坏工作班往返走的是沿铁道的小路。然而另外还有一种可能 ![]() 以下是我的推测。我想,特工班从福岛出发后,是乘着美军卡车或吉普车,蔵在车篷里,沿着陆羽公路驰去的。这条陆羽公路是本案的空⽩点,辩护人和检察官两方面都没有提到它。 关于这一点,如果进行更具体的推论,在采取措施让一五九次货车停驶之后,执行破坏工作的这个班想必是从福岛“反间谍队”总部秘密出发的,他们取道与⾚间供词的途径或沿铁道的小路完全不同的陆羽公路,经过信夫桥、浊川桥,在浅川道口跨过东北⼲线,径直到松川町的某处进行最后一次商议,当夜被部署在现场附近的。 破坏活动班当然不会冒风险单独到现场去⼲。所以,松川站自不待言,大概在川俣线和公路 ![]() 这些工作班都备有超短波,还有无线电话。联络工具既完备,又能行使权力指挥列车停驶,所以在现场工作时没有丝毫顾虑。 当然,那时使用的撬 ![]() ![]() 不用说,实际使用的工具当然不会是在现场遗留下的那类蹩脚货。 十三 裁判所把故意在现场上遗留下的一 ![]() ![]() ![]() ![]() ![]() ![]() 前面已经说过,由于头天晚上大槻绸缎庄的仓库被劫,察警署当夜布置了紧急警戒线。那末,上述破坏活动班的放哨与⽇本察警方面的紧急警戒之间曾否达成某种谅解呢?如果“谅解”这两个字用得太重,也可以理解为双方的警戒是偶然的巧合。这样推想,是由于出动警戒的不是侦查股,而是动员了太多的警备股人员。 在这里,请大家想一想⽟川警视在事件发生后立即赶到的时间过早这一事实。而且,⽟川警视不是从察警方面得到发生事故的报告的,而是国营铁道管理部直接打电话到他家里的。无论是这种联络方式还是⽟川警视到达现场之迅速,以及他到达现场后,在还不知道仓库里遗失了撬 ![]() 尚时在福岛地区察警署担任警备股长的佐藤警部补在第一审的法庭上作证说,当晚他在松川的出派所一直待到十一点左右。地区察警署的警备股长为什么在松川出派所待到那么晚呢?这里也使人联想到⽟川警视的行动。这里还使人想起,他曾说他记不得自己在现场指挥过的七八个刑事察警的姓名了。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件事,我想引述《诹访备忘录》的记事。众所周知,检察当局把这份《诹访备忘录》一直蔵到最⾼裁判所开审的时候才拿出来。备忘录里提到东芝工会向公司进行集体谈判的事。检察当局运用司法技术,急于证明佐藤一出席了集体谈判,也就是说,能否证明佐藤一是不是出席了集体谈判,是决定佐藤一等人曾否举行共同策划的关键。 可是这份《诹访备忘录》上另外还记载着一些奇怪的事情。 《诹访备忘录》第八页上有一段记事表明:当时东芝公司松川工厂曾与家国 察警、地方察警、国美占领军政民部、“反间谍队”、劳政科等都有联系。 《诹访备忘录》第八页上有当时东芝公司松川工厂事务科科长助理讽访新一郞的亲笔记事如下: “十三对外关系(紧急时)主要由姓西的来出面。 “国警总部——警备科长(副科长) “六点半对付‘⾚旗事件’,自十一⽇起大约十人。 “地方察警——警备股长——支持者 “ ![]() “政民部——劳务科(译员野地) “‘反间谍队’——电话1360——译员加藤——‘是松川,拜托’联络人二十分钟 “劳政科——野地科长或⾼原 “C。C或地方察警派来的最⾼限度为三十名。” 备忘录上的这些句子经解释如下: “与家国 察警福岛县总部的联络要找该部的警备科长(或副科长)。十一⽇起那方面有十人前来支持。与福岛地区察警联络要找警备股长(按指上述佐藤森义警部补;如前所述,此人曾在松川的原出派所待到夜深)。‘ ![]() ![]() ![]() 从上述情况可以了解到国美机关方面同⽇本察警方面平时就保持多么密切的联系。 一想到⽟川警视,我就不 ![]() 姑且不谈这一点。假使我所推断的上述活动是在当夜进行的话,那末自然会引起疑问:不论多么夜深,不论地方多么偏僻,总会有目击者的吧。可是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出现目击者。然而,虽然没有目击者作证,也不能遽然断定没有这样的事实。 尤其是,由于察警异常热心,与案件有关的人当时正在一个挨一个地遭到逮捕,人人都非常害怕牵连在內。直到今天,如果有人前往进行实地对证,向附近居民询问的时候,人们还是守口如瓶,说什么也不知道。 尤其是,如果有谁目击到那样戒备森严、异乎寻常的情形,先就吓得绝不敢告诉别人了。不能不说,特工班是看透了人们的这种心理的。 在本案中还有个可悲的 ![]() 目击者是澁川村的一个叫作佐藤金作的人。他偶然从列车出轨的现场附近走过,依稀看见两个“彪形大汉”正在把铁轨从枕木上卸下来。看到这种情况,他有点纳闷,心想:他们究竟在⼲什么呢?接着就对自己解释说,大概是检查或修理铁轨吧,也就没怎么 ![]() 到了第二天,他才知道其中的原因。他正为这一翻车事件 ![]() 然而,他当了两个月的三轮汽车司机后,在昭和二十五年一月十二⽇就下落不明了。他失踪后四十多天,家属才听说有人发现他的尸体漂在港湾里。金作的弟弟和家属前去认尸,可是已经火葬了。 听说,验尸的结果是:“没有受伤。大约是酒醉失⾜跌⼊港湾,因心脏⿇痹致命。”经调查,用英文写下的这件事确实发生过。 死了的金作似乎生前曾害怕过什么人,并作过这样的川柳(由十七字组成的短诗,用俗语讽刺世态人情;系柄井川柳(一七一八——一七九〇)所创始,故名。——译者注):“乌黑黑,懂得了杀自的心情”“丝棉绞脖颈,差点儿头没断”“大卸八块惊梦醒”“闯祸人默默⼊坟墓”“报上的消息, ![]() 据谣传说,长期住在翻车现场附近的一个乞丐,事件发生后不知什么时候也不见了。 且不谈这些事情是否与翻车事件直接有关,至少可以说明即使有目击者,他们也轻易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口。那末,破坏活动班当然就是在自己同伙的警戒下,间接在⽇本察警的紧急警戒下,在没有目击者的环境中,从容不迫地进行破坏作业的。 十四 本案的凶器是留在现场的撬 ![]() 关于用留在现场上的活口扳子能否把铁轨上的螺栓帽松下来,在所有的鉴定中都提出了怀疑;环绕着鉴定而展开的争论,目前仍在继续进行着。但是依我看来,用活口扳子来 ![]() ![]() 这 ![]() ![]() ![]() 前面已经说过,我并不认为真正的破坏作业班光是用留在现场的一支活口扳子和一 ![]() ![]() 这 ![]() ![]() ![]() ![]() ![]() ![]() ![]() ![]() ![]() ![]() 这 ![]() ![]() ![]() 撬 ![]() ![]() ![]() 但是,关于撬 ![]() “因此,社会上有人问这件事是不是占领军的特务机关⼲的呢?这些东西是不是他们的呢?那个时期占领军不是有个铁道方面的机关(运输司令部)来着吗?我觉得奇怪的是,并没有听说那个机关带了什么铁道工具来…” 他又说:“我认为占领军士兵既没有带机车来,更不用说撬 ![]() “没有听说”或是“认为”完全是这个发言者的臆度,我并不打算就这一点加以评论;但是我想,社会上也许有一部分人抱着与野村同样的看法,因而才在这里引用一部分座谈会记录。 关于机车的话姑且不论“更不用说撬 ![]() 假若国美一旦与⽇本的邻国发生战争,难道美军在作战上会完全倚靠⽇本的铁道员工来负责运输吗?美军一定预想到铁道工人发动罢工的可能,自己准备好了靠自己的力量也能进行铁道运输的专门队部。只要美军在占领地区统治一天,这种体势和准备就不会不计划好了的。何况又是撬 ![]() 实际上国美刚占领⽇本时,曾按照⽇本的轨距制造了作战用的內燃电动机车(与⽇本的DD50型、DF50型等系同一类型),在进驻的同时就运来十几台。占领期间在⽇本各地都使用过这种机车,修理工作由使用得最频繁的品川机车库担任,大修理由国铁大宮工厂和滨松工厂担任。占领局面结束后,他们把其中一部分(多半是制造年度比较近的)拨给了国铁,国铁给它们命名为DD12型,现在大约使用着五台。这一类型是⽇本的DD13和DD11型的先驱,从外表上来看,几乎是一个样。不过DD13型和DD11型是⽇本独有的东西,传达动力的方式和內燃机车完全一样,使用的也是 ![]() ![]() 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美军曾运来供修理內燃电动机车用的、在⽇本是难以想象的大量零件和大批拆卸、装配用的工具。这些工具中的一部分现在恐怕依然留在哪个机务段里呢。据说工厂里的机车技术员初次看到这种机车时,知道了国美方面周密的作战计划,曾大吃一惊。 由于有这样的事实,野村所提出的天真的疑窦:“占领军士兵既没有带机车来,更不用说撬 ![]() 十五 以下要谈谈成为问题的草绿⾊油漆。 一考虑到这种颜⾊,我就不 ![]() 从“下山事件”的⾊粉中我推断出下山被绑架的地方与使用涂料的工厂有关。我还说过,这种⾊粉的颜⾊与美军涂在武器上的保护⾊相同。 对于本案撬 ![]() ![]() ![]() 我想这么看待这个问题:这 ![]() ![]() ![]() 我猜想松川破坏作业班的一部分人员也许是从仙台方面来的。仙台有一座小型的美军野战工厂,在那里进行若小型机飞和直升机飞的装配工作。除了靑森县三泽机场以外,应该还有个辅助机场。 ![]() 再说,由于不小心撬 ![]() ![]() ![]() ![]() 总而言之,我是想说,这个案件中唯一的凶器——扳子和撬 ![]() 但是假若否定这唯一的物证,整个事件就不能成立了。因此,判决书上就用“不能说不是松川养路班的东西”“不能说不可能用它们来进行破坏工作”这样模棱两可的说法,来确定它们是物证。 看到这份判决书,我又不 ![]() 在“帝国行银事件”中,既没有证明凶犯所使用的毒药究竟是什么,也没有弄清楚被告平泽是通过什么途径、从哪儿把毒药弄到手的。在东京大学等处检验的结果,只是说害死十二个人的毒药是氰化钾化合物之类的东西,至今也没有查明它究竟是什么。但是在判决书上,不知什么时候它就变成了氰化钾,进一步变成了“被告所会持有的氰化钾”尚未证明的一点——被告怎样把它弄到手的——竟然被忽视了。在“帝国行银事件”中,氰化钾也是唯一的物证,但审判官居然就凭着这样含混不清的论据下了判决。为了确定凶器,当局不惜采用这种方式,因为不然就不好办了。(参照《“帝国行银事件”之谜》〕 野村正男毕竟是多年来专门采访法庭的新闻记者,关于这一点,他和我抱同样的想法。 “广津:少数派的意见当中,有一位写过‘不用管扳子是从哪儿拿来的’之类的话。大概就是下饭坂先生吧。 “野村:这大概与‘帝国行银事件’的判决相似。方才已经说过,平泽是从哪儿把氰化钾弄到手的,它究竟是氰化钾还是类似氰化钾的东西,始终也没有侦查出来。可是对平泽的判决书上却认为:整个来说,不妨判定被告是有罪的。这种事例… “广津:平泽的情形和这个有些不同吧? “野村:自然有轻重之分喽。可是平泽一案也很重要。在那个案件中,既然害死了十二个人,人们总想知道毒药究竟是从哪儿弄来的, ![]() “松川事件”中也同样使用这篇发言中所指出的“整个来说,不妨认为被告是有罪的”这种办法。检察官既不能证明撬 ![]() ![]() 我认为没有在现场上使用过的痕迹的活口扳子是假物证。刻有X·Y记号的撬 ![]() ![]() ![]() 十六 下面再来谈谈失踪了的两块鱼尾板的问题。 我敢说它们是“失踪了”据⾚间供称,鱼尾板只“卸掉了一处”检察当局也一直坚持这种说法。然而大概是由于检查现场的结果觉察到仅仅卸掉一处是难以使列车翻车的,同时辩护团方面对这一点也进行了追究,所以到了第二审,检察官又重新拿出两块鱼尾板来,说是以前由于疏忽忘记拿出来的。 但是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这两块板子是弯的,而鱼尾板被拆掉的地方是笔直的,那里的鱼尾板也应该是直的。因此,辩护人方面指出这两块大概是假的——即是说,检察当局恐怕是迫于无奈,才从别处随便拿了两块板子来搪塞的。 我不能断定究竟是哪一边对。这里先就辩护人方面所坚持的鱼尾板是假物证的论点来考虑一下。这么说来,那两块真正使用过的鱼尾板已经消失、不知给蔵到什么地方了。如果它们确实存在,检察当局一定一开始就会光明磊落地把这样⾜以使辩护团信服的物证拿出来。反过来说,也可以认为由于丢在现场上的鱼尾板只有一块,当局才唆使被告⾚间说,在破坏工作中只卸下了一处。 “关于蔵匿鱼尾板的问题——? “山本检察官说,因为不知道有这样的鱼尾板,所以没有拿到原审的法庭上去。他自己也说,不知道这事是‘可笑’的。自然是‘可笑’的。山本本人不是在昭和二十四年十月间曾接到过关于鱼尾板的侦查报告吗? “检察官为了坚持供词的‘实真 ![]() ![]() 这么说来,除了犯人以外,不可能设想有谁会拿走鱼尾板。犯人为什么单把两块鱼尾板拿走了呢? 犯人既然故意把假装用过的撬 ![]() 这里令人联想起“下山事件”来。从下山总裁的遗体上失落了一些东西,那就是眼镜、领带和打火机。当时连附近一带的草丛里都搜遍了,终于也没有找到,如今已经成了一个隐谜。我想把下山⾝边丢失了这些东西和这两块鱼尾板下落不明的意义等同看待。 也就是说,它们都是真凶的“战利品”也许这种说法会使听者 ![]() 我认为大概是凶犯们没怎么考虑到会引起什么后果,就半开玩笑地把两块鱼尾板当作“战利品”带走了。 然而这次的情况和下山的打火机、领带、眼镜也有所不同。从下山⾝上剥下的东西可以放在口袋里。鱼尾板却又大又笨重,不易搬动。不过犯人有吉普一类的车子。我想这样来解释鱼尾板之谜。 这件事引导我们去解决另一个矛盾。现在再回到留在现场上的撬 ![]() 但是这里又有另外一个矛盾。假若要在现场上留下物证,为什么偏偏留那种事后会令人怀疑是否使用过的、不⾜以说服人的物证呢?既然留,为什么不留下能使人人都信服的证据呢?关于那把活口扳子,至今在鉴定方面还争论不休。为什么不留个不需要采取如此烦琐的手续而一下子就能肯定的凶器呢?那样做,效果要好得多了。 然而,有一个理由是,所使用的工具显然不是国铁方面具备的。进行破坏工作时大概也使用过铁锤,却没留下来。只是鱼尾板和螺栓帽上留有用铁锤击打过的痕迹。 撬 ![]() 但是犯人们⼲完破坏工作后撤离现场时,也许注意到必须留下点“破坏工作的证据”于是,假物证撬 ![]() ![]() 在翻车的现场上,一 ![]() ![]() ![]() ![]() 十七 这一事件的被告都是 ![]() ![]() 接着又逮捕了滨崎, ![]() 为了把国铁和东芝联系起来,还得揑造他们之间的共同策划。这就要靠太田省次的供词了。 ![]() 但是实际上还有一个人差点没当上事件的另一个主角。那就是⾚间被逮捕了一个星期后,由东芝逮捕来的十八岁的少年菊地武。菊地少年以偷盗嫌疑被逮捕,其实这是捏造的。但是当局并没放他回去,却马上就“松川事件”对他进行起侦查来了。然而他偶然得了盲肠炎,就被释放了。 如果菊地少年这时没有患盲肠炎,那会怎样呢?他一定会和⾚间一样当上了东芝方面 ![]() ![]() 不管怎样,与其说是 ![]() ![]() 这段经过的某些地方使人认为察警方面预先就清清楚楚地知道了被告们的动静。对各个被告的 ![]() ![]() 有一段 ![]() ![]() ![]() ![]() ![]() ![]() ![]() ![]() 我认为这一事实可以作为我推测有密探潜⼊东芝和国铁的旁证。 十八 “松川事件”发生前后,还有过形形⾊⾊有趣的活动。 从松川车站向西约二百米,沿着县筑的公路有一家叫作“松乐座”的小戏园子。八月十六⽇晚上,也就是发生事件的晚上,有一个巡回演出的歌剧团来到这里,下午十点钟以后才散戏。几个钟头之后,火车就在离戏园子不远的石合村落再过去一点的地方翻了车。奇怪的是,歌剧团只在当天晚上演出了一次,第二天就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事件发生后不久,人们开始怀疑这个剧团。轻歌剧团前前后后只在这个镇上出现过这么一次,而特意挑选这样一个小戏园子也是很奇怪的事。当时来调查的人也会向出租戏园子的“松乐座”的老板阿部某打听过几次轻歌剧团团长的情况,但是他始终闭口不答,以后就死掉了。最近听到流传说,这个团长是个怪人,战前就跑遍了国中 陆大,战后与国铁、察警和美军都有关系。 共同社的新闻报道如下: “事件发生后,福岛管理部机车股和养路股对现场进行过调查,在综合调查报告中曾作出这样的推断:‘从妨碍列车使用的手法来看,与战争时期⽇军在国中 陆大和南洋一带所使用的手法相同,要不是精通技术的人或是对这方面有些知识的人,是办不到的。’有一种当时就令人深信不疑的报情,说这是旧特务机关以及右翼方面所犯的罪行。这并不单是 ![]() “当时被称作‘反共右翼巨头’的T,在离现场二十公里的安达郡和木泽村为土木工人开了个饭堂。事件发生之前,他就在福岛县到处发表反共演说。所以有人说:‘难道这不是让特工队潜⼊的最好的 ![]() “但是,和木泽村还有个与当时在福岛县內活动的右翼团体有关的‘⽇章旗同盟’,由于发生事件的晚上有到过现场的嫌疑而被逮捕的原铁道职员I也住在该村,因此,凡是主张事件是右翼⼲的人,一定会提到这个村子。”(见《国中新闻》,昭和三十四年八月二十⽇) 尽管松川的破坏工作班与美军有关,却很难设想他们会直接使用军人。据推想,实际的工作班雇用的是⽇本方面的“包工头”如果使用了军人,多半也是二世。 至今谁也没有就这方面做出肯定的推论。与“松川事件”有关的人唯恐单凭个人想象会给审判带来不利的影响。由于用意周到,即使提到这事,大家也只是采取小心谨慎的方式,略微暗示一下与美军方面有关而已。 “真凶是与各位被告毫无关系的人。辩护人无法证明本案中列车翻车事故发生的夜晚是否布下了紧急警戒线(检察官在原审第十一次公审庭上提出来的异议〕。但是已经证明当天福岛地区察警署的警备股长在松川出派所逗留到夜深(警备股长佐藤森义在原审第十一次公审庭上所作的证言)。由此,并不是不能推断出真凶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安然采取行动的胆大包天的人。被告中并没有这样的人物。”(辩护人冈林的辩论要旨) 但是事件发生后如今已经过了十年以上,如果只在法庭记录的范围內展开争辩的话,看来无论如何也没有把本事件的真凶追查出来的希望。 附记:本文原载于昭和三十四年的《文艺舂秋》上。那以后,此案又经历了最⾼裁判所发回重审、仙台⾼等裁判所再度审判、门田审判长宣布全体被告无罪以及检察当局向最⾼裁判所控诉等过程。但是本文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探讨审判过程,因此作者只做了若⼲修改,无需再加以重写。 Www.WuWxS.Cc |
上一章 日本的黑雾 下一章 ( → ) |
武王小说网提供松本清张最新小说日本的黑雾无删章节无删减全文阅读,日本的黑雾是松本清张编写的一部情节文笔俱佳的作品,值得网友完整版阅读,武王小说网最值得网友收藏的无删减小说阅读网 |